老舊小區改造是對存量住房進行的綜合改造,基本不涉及大拆大建。根據住建部等三部委出臺的《關于做好2019年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通知》,老舊小區是指城市、縣城(城關鎮)建成于2000年以前、公共設施落后影響居民基本生活、居民改造意愿強烈的住宅小區。已納入城鎮棚戶區改造計劃、擬通過拆除新建(改進、擴建、翻建)實施改造的棚戶區(居民住房),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為主的區域和城中村等,均不屬于老舊小區范疇。我國從1998年才全面實施住房商品化改革,因此絕大部分的老舊小區改造對象是福利分房時期建成、尚未納入棚改的公房。
從改造內容看,主要可分為三類:一是基礎類改造,包括拆違拆臨、安防、環衛、消防、道路、照明、水電氣暖、光纖、建筑物修繕、管線規整等,旨在完善基礎設施、滿足居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。二是完善類改造,包括加裝電梯、停車場、物業用房、無障礙設施等,旨在完善配套設施、提升小區整體環境。三是提升類改造,包括增加社區養老、托幼、家政、衛生防疫、助餐等,旨在提升社區公共服務水平。除基礎類項目實施統一改造外,提升和完善類可由居民菜單式選擇改造內容。
老舊小區改造與棚改、舊改均有顯著區別。從改造對象看,老舊小區改造主要針對住宅區;舊改范圍更廣,不僅包括住宅區,還涉及城市規劃布局、城市環境及道路系統等多維度更新;棚改主要針對棚戶區。從改造方式看,老舊小區改造多為存量更新;棚改多為拆除重建(改建、擴建、翻建);舊改既包括拆除重建,也有存量改造。從參與主體看,老舊小區改造目前多為政府主導;棚改為“政府主導+國企實施”;舊改中市場主體參與較多。從補償方式看,老舊小區改造不涉及居民補償安置;舊改多為實物安置;棚改既有實物安置,也有貨幣補償。